本標準規(guī)定了生物器皿的產(chǎn)品類別、技術標準、測試方法、測試規(guī)則、標志、包裝、儲存和運輸。本標準適用于以液體氮為制冷劑儲存精液和其他活性生物材料的畜牧、醫(yī)療和科研單位的鋁液氮生物容器。
1、由于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陽光、明火和熱量的傳遞,瓶中的氣體受熱,壓力急劇增加,直到氣瓶的強度超過氣瓶的強度,導致氣瓶變形甚至爆炸。
2、由于氣瓶在運輸過程中沒有佩戴工業(yè)生物器皿配送瓶帽,手持瓶閥被抬起或撞擊,瓶頸或閥體上的螺紋被損壞,瓶閥可能會被瓶內(nèi)壓力沖破,從瓶頸中分離出來。
3、由于氣瓶在運輸或儲存過程中墜落或碰撞硬物爆炸,也可以在寒冷的條件下爆炸。
4、油脂污染了氧氣罐的配件或瓶閥,油指迅速氧化燃燒而爆炸。干式液氮罐
5、制造工業(yè)液氮生物罐制造的氣瓶結構、工藝和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導致氣瓶強度不足而爆炸。
6、氧罐或可燃、可爆氣瓶,灌裝時未辨別或辨別后未嚴格清洗,產(chǎn)生燃燒爆炸的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7、由于瓶壁銹蝕變薄、裂縫引起的爆炸,沒有按周期進行技術檢驗。
8、過度充灌。特別是液化氣體未按規(guī)定充灌,在運輸過程中受熱或受震后壓力急劇上升而爆炸。
9、灌裝速度過快。氣流摩擦會引起過多的發(fā)熱和燃燒爆炸。
10、易燃氣瓶放氣速度過快,閘閥處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造成燃燒爆炸。
11、氣源壓力超過氣瓶的允許壓力。